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白云清,赵发杨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义乌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发杨:本院受理原告白云清诉被告赵发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定于2022年2月16日09时05分在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届时你应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