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杨扬,方革孟,廖保清,吴月娟,海南远生渔业公司, 海南远生渔业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0)琼96民初489号
案由
渔业承包合同纠纷
公告人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吴月娟、方革孟:本院受理原告杨扬诉方革孟、廖保清、吴月娟、海南远生渔业有限公司渔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因吴月娟、方革孟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琼96民初489号民事判决书及海南远生渔业有限公司的上诉状副本。本院判决:一、解除原告杨扬与被告方革孟签订的《鱼塘转租合同》;二、被告海南远生渔业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腾退鱼塘和相关房屋、变压器及其它鱼塘经营设施返还给原告。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1875元,由被告方革孟负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1-11-2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