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雪艳,第三人-,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 ,南阳市北辰宏图置业有限公司 ,北辰正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豫1302民初6018号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南阳市北辰宏图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雪艳诉被告南阳市北辰宏图置业有限公司、北辰正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302民初601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