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窦丽丽,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动力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10民初8441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窦丽丽: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动力支行与被告窦丽丽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110民初84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哈尔滨市香坊区民航路4-1号204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