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孙波,富阳,李丹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03民初1645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富阳、李丹:本院受理原告孙波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103民初164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