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萧见容, 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村民委员会 |
公告类型 |
无主财产认领公告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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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于2021年8月20日立案受理申请人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村民委员会申请认定财产无主一案。申请人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村民委员会申请称,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村民委员会村民萧见容(肖见容)系五保户;1991年2月12日,萧见容因病在家去世,但萧见容无任何遗嘱和法定继承人,现萧见容遗留有位于东莞市麻涌镇麻三管理区六坊的土地(无地上建筑物)(集体土地证:东府集建总字第0296211号字[90]第1900110310918号,即权属证书号为东府集建字(1990)第1900110310918号),故申请依法确认该土地系无主财产,请求判决该土地归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村民委员会所有。凡认为对该财产具有所有权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请认领,并提供具体联系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无人认领的,本院将判决认定该财产无主,收归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 |
刊登日期 |
2021-1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