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红江,季向东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221民初2117号 |
案由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开封市杞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季向东(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杨红江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221民初2117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付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