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宝塔盛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妃律实业有限公司 ,鹤壁市正大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宝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郑州双奇农业有限公司 ,河南焦煤能源有限公司 ,安阳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滑县向日葵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安阳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双奇农业有限公司、滑县向日葵贸易有限公司、鹤壁市正大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妃律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宝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宝塔盛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南焦煤能源有限公司诉被告安阳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双奇农业有限公司、滑县向日葵贸易有限公司、鹤壁市正大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妃律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宝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宝塔盛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