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阿米乃·麦麦提敏,甘友强,冯国龙,范立志,珠海中森港口工程有限公司,中森鹅产业融合发展有限公司,黄昌权, 于田县爱民雅热希目花店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洛浦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珠海中森港口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阿米乃·麦麦提敏诉你、黄昌权、中森鹅产业融合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黄昌权、甘友强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冯国龙,范立志诉你,黄昌权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阿米乃·麦麦提敏诉你、黄昌权,中森鹅产业融合发展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风险提示、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的2022年2月7日上午10时30分,2022年2月7日下午16:00分,2022年2月8日上午10:30分,2022年2月8日下午16:00分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