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姜海洋,支淑玲, 黑龙江甘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225民初1486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姜海洋、支淑玲:本院受理原告黑龙江甘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黑0225民初148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