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中六,陈海军,李忠宝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新0104民初660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忠宝:本院受理原告赵中六诉被告陈海军、李忠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新0104民初6602号民事判决书等材料,要点:一、被告陈海军支付原告赵中六借款300000元;二、被告陈海军支付原告赵中六利息53800元,并支付原告赵中六自2019年8月21日至实际清偿日的利息(按欠付本金年利率3.85%予以计算);三、驳回原告赵中六对被告李忠宝的诉讼请求。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