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许伟,马健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豫1702民初1175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健:本院受理原告许伟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702民初11752号的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