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鹏,刘文九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203民初1408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文九:本院受理李鹏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203民初140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