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芳冰,姜艳,谭本仁,徐克芬,谭见,谭平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203民初1586号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公告人 |
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姜艳、谭本仁、徐克芬、谭见、谭平:本院受理原告陈芳冰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203民初1586号民事裁定书以及上诉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以及上诉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书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