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韩燕青,郭仁福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琼0106民初2670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郭仁福:本院受理原告韩燕青与被告郭仁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琼0106民初26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