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克永, 河南绿岛装饰装修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9001民初8905号 |
案由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南绿岛装饰装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克永诉你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豫9001民初89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河南绿岛装饰装修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王克永租金100 637.29元。二、被告河南绿岛装饰装修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王克永损失14 206元。三、驳回原告王克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发出(张贴)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