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丽娟,卢衍亮,李凤香,靳辉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某某、靳某:本院受理原告周某某、卢某某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去向不明,二原告已向本院提交司法鉴定申请,经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随机选择哈尔滨华鸿司法鉴定中心为司法鉴定机构。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到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红星法庭对原告提交的借据是否为李某某、靳某签名进行笔迹鉴定并对鉴定检材进行质证,逾期不到场,视为放弃该项权利,后果自行负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五十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红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