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焦俊约,赵和平,刘宗乾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豫03民再310号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宗乾: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焦俊约因与被申请人赵和平、刘宗乾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3民再310号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