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郑思博,徐冉,李清滨,第三人-姜启峰, 哈尔滨律通经贸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开庭传票
案号
(2021)黑01民终8513号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李清滨xxxxxxxxxxxxxxxxxx、哈尔滨律通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黑01民终8513号上诉人郑思博、徐冉与被上诉人你及一审第三人姜启峰合同纠纷一案,因疫情原因,原定于2021年11月10日的庭审取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
刊登日期
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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