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郑思博,徐冉,李清滨,第三人-姜启峰, 哈尔滨律通经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黑01民终8513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清滨xxxxxxxxxxxxxxxxxx、哈尔滨律通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黑01民终8513号上诉人郑思博、徐冉与被上诉人你及一审第三人姜启峰合同纠纷一案,因疫情原因,原定于2021年11月10日的庭审取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