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建国,韩晓茹,刘文光,朱林, 延寿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29民初745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建国、韩晓茹:本院受理延寿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张建国、韩晓茹、刘文光、朱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2021)黑0129民初7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