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何成才,钱俊平,汪振强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兵0802民初55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钱俊平:本院受理何成才诉你与汪振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兵0802民初5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西古城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