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友林,第三人-, 海南昌江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昌江全良贸易有限公司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土产日杂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琼9026民初1935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友林:本院受理原告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土产日杂公司与被告陈友林及第三人海南昌江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昌江全良贸易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第三人海南昌江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服(2021)琼9026民初1935号民事判决书,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上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琼9026民初1935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