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原鹤郢,姜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1081民初162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姜涛: 本院受理原鹤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黑1081民初16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你可在送达至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