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崔新凯,赵永胜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1202民初1469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公 告赵永胜:本院受理原告崔新凯与被告赵永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2021)黑1202民初14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收件人: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地 址:111550026邮 编:100062邮件人: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地 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新兴街审判人员:杜胜磊电 话:18697088920邮 编:152000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