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杜伟霞,唐家家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豫1025民初3882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唐家家:本院受理的原告杜伟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025民初3882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2022年2月2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