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刘秀君,肇源县宇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胡凤艳,杜兴海,于海龙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黑06民终2615号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杜兴海、于海龙:本院受理上诉人刘秀君与被上诉人肇源县宇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胡凤艳、杜兴海、于海龙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黑06民终2615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五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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