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沈云滨, 海南壹家食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琼9023民初3936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沈云滨:本院受理原告海南壹家食品有限公司诉沈云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琼9023民初3936号。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一、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由被告沈云滨偿还原告货款40000元本金以及利息,利息从2021年1月1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至被告实际支付之日止。二、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由被告沈云滨承担案件受理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廉政监督卡(一)、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天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