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彬,韩改云, 新野县凯达农机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1329民初1748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彬、韩改云:本院受理原告新野县凯达农机有限公司诉王彬、韩改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王彬、韩改云公告送达(2021)豫1329民初174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