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池慧峰, 黑龙江宝信通典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691民初3210号 |
案由 |
典当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池慧峰:本院受理原告黑龙江宝信通典当有限公司诉你典当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黑0691民初321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