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跃坤,董伟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朝阳县人民法院
内容
董伟:本院受理原告张跃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6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17日9时10分在本院木头城子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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