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魏凤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嫩江市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1183民初3362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魏凤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嫩江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已判决你偿还原告欠款9977.11元及2021年5月1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违约金。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1183民初33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