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祁海霞,秦嘉齐,秦文杰,聂文波, 黑龙江泰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02民初3843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祁海霞、秦嘉齐、秦文杰、聂文波: 本院受理原告黑龙江泰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祁海霞、秦嘉齐、秦文杰、聂文波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102民初38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交纳相应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