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侯书生,郝建军,侯怀生, 河南林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支行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侯怀生:本院受理侯书生、郝建军诉河南林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支行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8: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6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