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白丰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427********35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427民初3498号 |
案号 |
(2020)冀0427执8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1、被告白霜、武军茹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重庆市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75420元,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自欠息之日起按月利率1.65%计算至2019年11月28日)、逾期利息(自2019年11月29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2、被告白丰亮、师树林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义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3、驳回被告重庆市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10元,由被告白霜、武军茹、白丰亮、师树林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4-20 |
发布时间 |
2020-09-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