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荣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323********05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128民初657号 |
案号 |
(2020)冀0128执5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高荣敏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深泽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31966.14元。二、被告王运平、周立涛、王月乔对上述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31966.14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39.0元,由被告高荣敏负担,被告王运平、周立涛、王月乔承担连带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07 |
发布时间 |
2020-09-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