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金星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1122********12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1122民初551号
案号
(2020)冀1122执34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武邑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金星剑拖欠原告油漆款16800元,自2020年6月18日起每月的30日前给付原告宋辉3000元至付清之日止。被告金星剑汇至原告宋辉建设银行卡号为6236680160000062185的卡中。二、本案诉讼双方再无其他争执。本案诉讼费110元、诉讼保全费188元由被告金星剑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武邑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7-21
发布时间
2020-09-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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