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刁厚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927********05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923民初1767号 |
案号 |
(2020)冀0923执7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刁厚帮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原告宫博胜退货款357000元;二、驳回原告宫博胜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655元,减半收取计3327元,由被告刁厚帮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时间 |
2020-09-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