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田守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127********04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127民初1471号
案号
(2020)黑0127执2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木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田守利给付黄喜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鉴定费、交通费等应取得的赔偿费用共计189 589.99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判决如下:变更黑龙江省木兰县人民法院(2019)黑0127民初1471号民事判决书为:判决如下:田守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黄喜有医疗费75902.08元、误工费26217元、护理费18764040元、伙食补助费1200元、残疾赔偿金54892元、精神损失赔偿金2000元、鉴定费3310元、交通费300元,共计182585.48元。一审案件受理费4092元,减半收取2046元,由田守利负担2037.82元,由黄喜有负担8.1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046元,有田守利负担2037.82元,由黄喜有负担8.18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木兰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3-31
发布时间
2020-09-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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