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宗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183********08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183民初4381号
案号
(2020)黑0183执1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尚志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张宗磊于2019年12月30日前给付原告闫明霞借款本金及利息128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60元,由被告张宗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尚志市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3-27
发布时间
2020-09-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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