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庄建雄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5224********425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1581刑初430号
案号
(2020)粤1581执4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陆丰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庄建雄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3月4日起至2019年11月3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交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陆丰市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7-28
发布时间
2020-09-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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