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丽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803********346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803民初3722号 |
案号 |
(2022)粤0803执2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霞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tz10659224101052】。霞山区人民法院判被告陈丽金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起十日内,向原告梁惠君返还6000元及支付逾期利息(按年利率3.85计算,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款项清偿完毕之日止)。该判决书已于****年**月**日生效,但被申请人拒不支付款项。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执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10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