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祁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726********33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123民初3174号 |
案号 |
(2020)冀0123执7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正定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祁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赔偿款2264.28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祁龙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正定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10 |
发布时间 |
2020-09-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