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石雅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1124********02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1124刑初217号 |
案号 |
(2020)冀1124执1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饶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石雅南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2月17日起至2026年8月16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石雅南退赔被害人李艾亨人民币17万元,退赔被害人路楠楠人民币27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饶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5-07 |
发布时间 |
2020-09-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