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402********27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1102民初3235号 |
案号 |
(2020)桂1102执15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黄胜应向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分行偿还截止至2019年7月9日的信用卡透支本金10672.35元、利息1215.37元、费用1628.05元,合计13515.77元;二、被告黄胜应向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分行支付律师费损失7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8元、保全费155元,共计23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黄胜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20 |
发布时间 |
2020-09-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