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小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02********00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981民初2581号 |
案号 |
(2020)赣0981执恢1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丰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梁小龙尚欠原告熊新华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600元(利息算至2019年6月4日,后续利息算至还清之日止),被告梁小龙自愿于2019年9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给原告熊新华;二、案件受理费569元,减半收取285元,被告梁小龙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丰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6-17 |
发布时间 |
2020-09-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