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梁小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202********003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981民初2581号
案号
(2020)赣0981执恢1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丰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梁小龙尚欠原告熊新华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600元(利息算至2019年6月4日,后续利息算至还清之日止),被告梁小龙自愿于2019年9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给原告熊新华;二、案件受理费569元,减半收取285元,被告梁小龙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丰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6-17
发布时间
2020-09-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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