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红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428********06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428民初1107号 |
案号 |
(2020)赣0428执6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都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郭红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昌县支行截止2019年6月24日的信用卡欠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等合计人民币9512.95元,并支付自2019年6月25日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系统产生数据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郭红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都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15 |
发布时间 |
2020-09-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