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北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0840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冀0131民初2140号
案号
(2019)冀0131执12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王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连书平劳务费227000元,被告河北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给付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705元,减半收取2353元,由被告王建承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9-07-23
发布时间
2019-07-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冀0131执1228号
立案日期
2019-07-23
执行法院
平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22994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马建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6271084000491
登记机关
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唐 县南环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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