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连琴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823********30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823民初1673号 |
案号 |
(2020)粤0823执5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遂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700206600828】。被申请执行人陈连琴应于2020年1月25日前偿还第一期借款本金60万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第二期借款本金200万元;支付自2016年12月30日起至2019年10月29日的利息110万元以及从2019年10月30日之日起,以26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的标准计算至本金全部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7600元,律师费100000元由被申请执行人陈连琴负担;若被申请执行人陈连琴未能按照任意一期还款计划按时、足额付款,申请执行人可就全部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遂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08 |
发布时间 |
2020-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