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连琴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823********30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823民初1673号
案号
(2020)粤0823执5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遂溪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700206600828】。被申请执行人陈连琴应于2020年1月25日前偿还第一期借款本金60万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第二期借款本金200万元;支付自2016年12月30日起至2019年10月29日的利息110万元以及从2019年10月30日之日起,以26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的标准计算至本金全部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7600元,律师费100000元由被申请执行人陈连琴负担;若被申请执行人陈连琴未能按照任意一期还款计划按时、足额付款,申请执行人可就全部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遂溪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7-08
发布时间
2020-09-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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