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白文志 |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826********5438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1022民初3140号 | 
| 案号 | (2020)冀1022执592号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固安县人民法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白文志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付原告罗永叶借款25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25元,公告费700元,由被告白文志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交纳。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 执行法院 | 固安县人民法院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0-07-08 | 
| 发布时间 | 2020-09-18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