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428********006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桂1102民初1141号 |
案号 |
(2020)桂1102执14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高波偿还原告刘志谋借款本金28000元。案件受理费500元,减半收取2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高波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12 |
发布时间 |
2020-09-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